(一)继续落实中央一揽子计划,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切实增强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对工业增长的拉动作用。一是落实完善促进消费各项政策。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继续做好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增加下乡产品的品种和型号,加强对中标企业的管理和考核,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跟踪汽车、住房等消费市场变化,分析对工业生产影响,及时提出政策调整建议。
二是改善工业产品供给结构。鼓励支持企业适应城乡消费升级需求,生产适销对路、能引导消费的工业产品。启动轻纺等消费类产品服务新农村建设工程。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品牌意识,加快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引导绿色消费、安全消费。
三是开拓新型消费领域。抓住3G发展、宽带建设、三网融合、农村信息化的市场机遇,引导企业加强新技术新业务开发推广。扶持数字家庭、无线城市等各类市场应用,加快网络动漫等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促进信息服务消费。
继续实施重点产业技术改造。党中央国务院对技术改造工作高度重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了要求。温家宝总理最近批示,要求注意检查效果,充分发挥技改对提高企业经营质量效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作用。要继续用好技改专项资金,创新技改贴息方式,引导企业和地方加大技改投入,充分发挥对投资结构的优化作用。明年技术改造要围绕产业调整振兴规划,针对品种质量、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改善装备、安全生产以及两化融合等工业发展的薄弱环节,组织项目和安排资金,重点实施续建项目,尽早建成发挥效益,做好督查评估。尽快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推动出台相关法规规章,协调完善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健全投资监测分析体系。总结管理和实施经验,理顺管理关系,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同时,要切实履行工业投资管理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优化结构的基础上,保持工业投资合理增长。
推动落实稳定外需政策。继续落实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政策,努力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扩大传统优势产品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积极承接软件等服务外包,保障出口产品品种质量,提高出口产品交货值。配合做好应对贸易摩擦工作,完善重点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铁矿石进口秩序,加强对重要矿产品、稀有金属等资源性产品的进出口管理,支持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和能源资源。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收购品牌、研发机构和销售网络。加强能源原材料等大宗商品市场跟踪分析。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培育一批在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基地和园区。落实促进中西部、东北和东部重点区域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根据地方资源、环境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区域性产业政策,支持各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协调相关地方政策,引导中西部地区积极有序、科学合理承接产业转移。支持新疆、西藏等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二)推动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突出抓好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和节能减排。
以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重点,逐项落实实施细则,力争在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坚决抑制部分行业盲目扩能和个别新兴产业无序发展。抓紧制定完善产业政策,进一步提高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等产业在能耗、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的审批管理,三年内暂停审批现有造船企业船坞、船台的扩建项目,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扩建电解铝项目,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引导企业客观分析市场和产能状况,审慎决策,以需定产,规避投资和市场风险。配合建立联动联控和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开展专项督查,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兼并重组协调推进力度。尽快制定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出台钢铁、有色、建材、汽车、船舶等行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协调财政、国土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台针对性配套政策,消除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障碍,减轻企业重组成本。将兼并重组和扶优扶强有机结合,支持一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建立重大兼并重组项目的备案制度,防止不规范操作,避免形成垄断。各地要加强协调、指导和服务,化解矛盾,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避免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程。推动出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法律法规,以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为基础,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落后产能加快退出。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分行业实施方案,将钢铁、电解铝、水泥以及电石、铁合金、焦炭等行业2010年度淘汰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用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发挥企业、地方、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各地要抓紧制定计划,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
加强节能降耗和减排治污。一是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耗。分行业制定工作计划,推进行业企业对标达标,落实产品能耗物耗限额标准,完善工业投资项目节能降耗评估和审查制度。抓好工业节水、节材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大力倡导节约生产。二是加强工业减排治污。制定原材料等重点行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指导意见,推动削减钢铁、有色、化工、水泥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促进工业清洁生产,开展造纸、化工、酿造、印染等行业污水治理专项监督检查,研究开展重金属等减排治污工作。三是促进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工业循环经济指导意见,实施示范工程,促进尾矿、赤泥、工业副产石膏等综合利用,开展废旧电子电气产品回收再利用示范,继续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四是推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制定专项规划,建立准入标准,引导多晶硅、风电装备等产业突破关键技术,实现有序发展。加快研发和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编制重点技术推广专项规划和推荐目录。
(三)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国发36号文件,是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中小企业工作的重点。我部作为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部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细化国发36号文件明确的各项分工,逐一推动落实。尽快出台政府采购等财税配套政策,修订和颁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重点扶持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协调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额度,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落实对年应税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以及困难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进一步清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切实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协调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金融政策。落实我部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合作备忘录,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鼓励各地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探索建立村镇银行。加快建立国家和各地区再担保机构,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营业税减免政策,完善财政风险补助机制,推动银保平等互利合作。结合创业板市场的开通,积极参与中小企业上市育成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实施区域性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试点。
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服务体系建设。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继续安排一定额度扶持中小企业,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建立100个产业集群示范,引导企业加强配套协作和产业集聚,鼓励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路子。制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规划,支持建设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建成150个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实施银河培训工程,完成20万名中小企业经营者管理培训。出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建立信用数据库和社会化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境外发展。
组织和引导企业强化管理提高素质。引导各类企业“眼睛盯住市场、功夫下在现场”,加强内部管理。分行业研究制定加强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引导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强化班组管理、现场管理、工艺管理等各项基础管理,练好内功,在节能减排、增收节支、降本增效上下功夫,提升自身素质。总结不同类型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有效做法,交流推广典型企业、典型行业、典型地区的经验。
(四)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持之以恒抓好质量品牌建设。
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一是组织实施好7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优先安排、加快实施能够尽快形成产业化能力的重点项目,努力推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实现“十一五”阶段性目标。编制“十二五”专项实施计划,改进管理,加强监督,加快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二是制定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规划,注重引进先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推进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加快产业化。继续促进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在每个行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落实。三是扎实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修订制定标准3400项,启动五年以上行业标准复审,建立标准资源数据库。全面加强行业知识产权工作,建立行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在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态势发布,促进技术创新、标准与知识产权良性互动。
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支持。指导各地做好各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建设工作,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以优势企业为主体建立产学研联盟,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企业创新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推动出台新的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示范项目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设立鼓励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风险补助资金,继续用好电子发展基金,协调设立装备发展基金。帮助企业落实研发投入抵扣企业所得税政策,通过政府采购等措施鼓励使用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
持之以恒抓好质量品牌建设。落实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创新品种、提高效益、创建品牌和改善服务,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质量规划,做好产品质量法、标准法的宣贯,抓好促进企业创新品种、提高质量的技改项目,配合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应用。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在服装、家纺、家电等行业深入推进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国际品牌。各地要落实质量管理职责,严格管理、持之以恒、抓出成效。
(五)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增长点。
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初步考虑把信息网络、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作为培育重点。制定专项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研发支持,力争形成一批自主技术和标准,加快推动产业化,促进结构优化升级。
信息产业。一是以3G和TD发展为契机,加快推进通信业转型发展。继续支持3G建设,做好TD及演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化。加强对增值电信业务政策支持,促进融合型技术和业务发展,推动向融合化、多媒体化和集成化综合信息服务转型。推进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二是规划引导下一代网络发展。加快培育物联网产业,制定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应用推进计划,发展关键传感器件、装备、系统及服务。推进国家传感信息中心建设,促进物联网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三是加大对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专用电子设备和材料、基础软件等领域的支持,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调整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品结构,努力扩大国内市场。
引导芯片设计企业和整机企业加强合作,促进国产基础软件和国产芯片互动发展,加快推进液晶、等离子的产业化和下一代显示技术研发,加快彩电工业转型升级。
先进制造业。一是加快推进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自主化,结合重大专项实施加快技术研发,利用实施重点建设工程形成的市场需求推进产业化,带动基础配套产品发展。二是加快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发展,支持关键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产业化示范,完善市场推进措施,力争实现突破。统筹兼顾新能源汽车发展和现有传统能源汽车节能减排,实施专项行动计划。三是按进度实施大型飞机重大专项,加快推进新支线客机、先进中型多用途直升机研制进度。积极推动通用飞机、高新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等重点项目。
生产性服务业。以支撑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为目标,以软件信息服务为抓手,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互动发展。推动工业软件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研发,开展应用示范试点。完善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培育信息技术服务市场,落实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务实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和管理咨询,支持地方拓展各具特色的生产性服务,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同时,在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要结合我国已具备的技术和产业基础,着重从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化推进两方面下功夫,拓宽产业发展空间。
(六)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
紧紧抓住工业化、信息化加速发展的有利时机,以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国防科技工业。以保军品、强能力、调结构、促转变为中心,统筹军民优势资源,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
保障重点武器装备和重大工程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密切与军队和各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切实做好重大事项组织协调,为顺利完成重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创造良好条件。推进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新一代卫星导航等重大专项,努力实现工程目标和科学目标。组织实施好新一代运载火箭研制,配合完成载人航天等重大任务。注重统筹规划,做好评估论证,围绕重点型号、重大设施、自主创新和军贸发展,加强核心能力建设,提高重点工程保障能力。扩大核与航天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型号总指挥、总设计师的作用,抓好军工核心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治理措施,做好武器装备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
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推动健全高层协调机制和部际工作机制,联合发布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做好国防与民用“十二五”相关规划的衔接,推进制定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税收、财政政策。二是配合军队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完善军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公共服务,使更多符合条件的民用企事业单位合法参与军品市场竞争。三是按规定筛选解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军工技术,编制发布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研究军民技术标准相结合的可行性,加强军民共用标准制修订。四是统筹落实扶持政策,加快核能、航天、航空、船舶、电子信息等军民结合型产业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军地合作,建设军民结合产业基地,推动国防科技工业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五是支持部属高校继续发挥优势,加强国防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重大专项,加强基础性、前沿性探索研究。
(七)推进两化融合向纵深发展,促进社会领域信息化。
抓住切入点,做好两化融合试点示范。总结试点成功经验,制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若干意见,继续从企业、行业、区域三个层面推进融合工作。
企业层面,围绕研发设计、过程控制、企业管理、物流市场、人力资源开发、新兴产业和技术改造等七个环节,支持一批试点示范企业和项目,带动企业信息化上水平,深化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行业层面,深化信息技术行业应用,继续开展原材料、装备、消费品工业两化融合典型经验交流和推广,扩大行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范围。区域层面,支持区域两化融合促进中心建设,加大对地方两化融合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各地对传统工业改造提升,发展特色工业,扩展现代物流,提升两化融合试验区发展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快工业应用电子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发展,夯实融合的技术基础。支持汽车电子、机床电子、工业控制及检测等产品和系统的研发,引导信息技术企业与工业企业开展多层次的合作。
围绕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信息化。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推动信息技术在社会相关领域的应用。促进电子政务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网络新技术应用。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重点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向信息服务拓展。全面开展 “信息下乡”活动,规范加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
(八)把网络与信息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互联网发展迅速,创新活跃,应用广泛,已成为现代社会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但同时,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对国家经济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带来新的挑战。要深刻认识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艰巨性,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明确工作定位,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
抓好四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意见,协调推进法制建设、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电子认证服务监管,加快电子签名推广应用。以安全检查、应急管理和互联网安全接入为抓手,做好对政府部门、重点行业信息安全保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是加强保障手段和技术能力建设。继续抓好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站备案管理。加大信息安全技术与产品研发力度,加强对新技术新业务带来的网络信息安全风险的跟踪研究,推进计算机自主可控关键软硬件应用。
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依法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坚决遏制各类有害不良信息传播。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推进行业自律。
四是完成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点活动通信、无线电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任务。扎实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党政专用通信管理,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另外,要扎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明年是“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关键时期。要按照体现科学发展、统筹兼顾、开拓创新、注重实效、民主决策的要求,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做好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结合各地实际,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抓紧研究确定规划体系,明确重点领域,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注重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专项规划与国家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高质高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明年八项重点工作
1.继续落实中央一揽子计划,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推动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突出抓好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和节能减排。
3.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持之以恒抓好质量品牌建设。
5.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增长点。
6.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
7.推进两化融合向纵深发展,促进社会领域信息化。
8.把网络与信息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