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7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2011年底前我国将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意见同时提出,要进一步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建立健全进口铁矿石价格形成机制。
意见提出,钢铁工业是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要将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作为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对所有新建和改造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对2005年以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
要进一步提高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培育形成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力争到2015年,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从2009年的44%提高到60%以上。要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贷款授信、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方面,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支持。
建立长期稳定的铁矿石进口渠道。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与各类钢铁生产和贸易企业的协商,建立健全进口铁矿石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国内用户和国外供应商加强协调协作,建立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保持进口铁矿石的合理价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