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宝旗赫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亳州市华盛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亳州华兴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亳州市志辉金刚石有限公司、亳州市晶锐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申请材料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关于河南省华泰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宜的复函》(豫港建函〔2023〕339号),经研究,现提出许可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亳州市宝旗赫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产生的碳灰(HW46,261-087-46)200吨、亳州市华盛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碳灰(HW46,261-087-46)80吨、亳州华兴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碳灰(HW46,261-087-46)20吨、亳州市志辉金刚石有限公司碳灰(HW46,261-087-46)80吨、亳州市晶锐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产生的碳灰(HW46,261-087-46)30吨,转移至河南省华泰金属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
二、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批复的转移种类、数量和时限进行转移,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联单制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应当向所在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及路线报告途经地及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
三、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发现转移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报告我厅。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