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材料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
申报时间
2019年3月21日9:00至2019年4月22日18:00
重点支持领域
1、电子信息材料
重点支持高性能显示材料、先进照明材料、微电子材料及光电子材料等。
2、绿色低碳材料:
重点支持高性能储能材料、新型太阳能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等。
3、生物材料
重点支持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生物基材料等。
4、新型结构和功能材料
重点支持功能高分子材料、高性能膜材料、高性能功能陶瓷、特种耐腐蚀材料、高性能轻质合金、高性能超硬材料、特种玻璃等。
5、前沿新材料.
重点支持石墨烯、3D打印材料、柔性电子材料、氢燃料电池材料、新型二维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超材料、高性能增强纤维、纳米材料和超导材料等。
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提升项目):事前资助。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二)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事后补助。按照“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予以资助,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且通过现场核查的,市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批复立项。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项目投资计算期一般为项目建设周期,计算期最长可以追溯至2019年1月1日。优先支持新开工建设项目,截至4月22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
项目单位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已立项项目不予资助。
项目链接:
http://fgw.sz.gov.cn/xxgk/qt/tzgg/201903/t20190322_167171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