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郑州市超硬材料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入开展超硬材料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实力和质量总体水平,为郑州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新动力。
工作目标
(一)整体目标
1.产业规模快速扩张。超硬材料产业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部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全国的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规模和产学研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2.“标准引领”作用明显。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指导企业制定联盟(团体)标准,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重点企业标准话语权大幅增强,标准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
3.品牌及科技带动效果显著。加大培育和宣传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质量标杆、驰名商标、商标金奖,通过标杆引领、示范带动及推广交流活动,推动企业实现管理创新和质量品牌竞争力的提升,形成特色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
4.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超硬材料产业集聚区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出口产品质量溢价水平明显提升。
5.企业质量意识大幅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质量信用水平不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品牌文化附加值、市场营销能力不断增强,超硬材料产品质量竞争力不断提高。
(二)阶段目标
2018年。质量发展基础扎实,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产业总产值超100亿元,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达30家,产品质量合格率达85%以上,新增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1家,力争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2项,申请发明专利30项,授权发明专利10项。
2019年。质量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整体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总产值超120亿元,销售收入2000万元企业30家以上,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获得政府质量奖企业1家,新增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2家,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3项,新增企业技改项目3个以上,研发和投入的新产品5个以上,新增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2家,申请发明专利40项,授权发明专利20项。
2020年。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建成超硬材料产业质量提升示范区。总产值超150亿元,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40家以上,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2%以上,获得政府质量奖企业2家,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3项以上,新增企业技改项目5个以上,研发和投入的新产品10个以上,骨干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3%以上,新增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2家以上,申请发明专利40项,授权发明专利20项。
重点任务
(一)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水平
1.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引导超硬材料企业向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加快产业园区超硬材料研创建设;依托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集产品展销、仓储物流、信息发布、电子商务为一体,经营范围涵盖原材料、成品、配套产品的线上线下专业市场,全方位建设超硬材料产业重要生产中心、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技术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制造业创新中心、新材料行业技术服务中心、研创中心、商贸中心。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荥阳市政府,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筹)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2.实施扶优扶强。指导超硬材料龙头企业制定发展战略规划,鼓励关联度高、带动力强、核心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做大做强成为行业龙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行业龙头、入住新材料产业园的重点企业在土地供应、贷款贴息、项目安排、企业并购、上市推介、申报名牌、形象宣传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扶持帮助,帮扶企业扩大规模。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参股和贴牌等手段,将一些质量、资信较好的中小企业纳入旗下,引导中小企业主动为大企业做配套,转向生产中间产品,形成细密的分工协作网络和专业化分工生产轨道,共享品牌资源和营销网络。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委宣传部,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3.带动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整合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以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小微企业上规升级为目标,以培育扶持、改造提升、依法上轨为基本途径,加大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力度,着力推进超硬材料小微企业提升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4.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结合新材料产业园磨料磨具企业集中优势,科学制定质量提升路线图,强化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完善保障激励机制,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全力提升超硬材料产业发展水平,培育、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提升我市产业集群的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荥阳市政府,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
(二)实施科技人才战略
1.推动企业科技创新。通过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鼓励引导超硬材料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引进国外先进设备,重点攻克超硬材料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及行业共性技术,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在新材料产业园打造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筹)作用,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科技合作,共建研发平台,进行科技协作,发展科技联合体企业,积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工信委, 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筹)
完成时限:2020年6月
2.保护知识产权。引导超硬材料企业树立创造、运用、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建立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一批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努力促进专利成果产业化。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超硬材料企业引进企业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强化超硬材料产业创新升级的智力支撑。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办学、内部培训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为超硬材料企业培养高端管理人才、设计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开展技工大比武和优秀技工评选活动,提升超硬材料行业技术工人整体素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三)开展质量技术帮扶
1.开展质量比对研究提升。组织对超硬材料产业进行调研,深入分析质量状况,比较研究国内外相关产品的技术和标准差异,摸清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聚焦长期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问题,研究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在行业内推广比对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带动行业整体质量提升。
责任单位: 市质监局、市科技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2.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支持超硬材料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支持超硬材料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引导企业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质量和品牌管理,建立完善质量、品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社会责任等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 市质监局、市科技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县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引导企业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质量和品牌管理,建立完善质量、品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社会责任等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 市质监局、市科技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质量帮扶活动,推动全生产链条质量管理水平协同提升。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3.发挥检验检测平台技术服务支撑作用。积极扶持国家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技术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新材料行业技术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批重点实验室,推动产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地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指导企业建立实验室,为新产品提供检测服务和数据分析,帮助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筹)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4.开展质量技术精准服务。组织对超硬材料企业开展专家精准服务,组建业务专家小组,建立质量技术服务平台,深入企业开展专家把脉会诊服务,提供相适应的技术服务方案。引导检测、技术机构为企业提供质量管理、技术标准、产品研发、检验检测、计量管理、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鼓励超硬材料龙头企业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质量帮扶活动,推动全生产链条质量管理水平协同提升。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5.优化政务服务模式。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标准化手段,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加强服务流程优化,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发证,优化简化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依法依规缩短审批周期,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超硬材料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大力实施标准战略
1.健全标准体系。推动超硬材料龙头企业积极主导、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扩大产业标准“话语权”。鼓励优势企业申报国家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技术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制造业创新中心、新材料行业技术服务中心,巩固超硬材料产业优势地位。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形成科研开发与标准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好机制。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筹)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2.开展对标达标活动。组织超硬材料企业针对关键技术指标开展产品检验、标准验证、比对检测,围绕对标工作中发现的差距,及时修订企业标准,提升超硬材料企业标准与国内外先进标准的一致性。推动形成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并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对对标达标工作的指导,推动超硬材料产品达标升级,推进先进标准培育研制,帮扶企业提高标准化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筹)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3.推行联盟(团体)标准。在超硬材料产业集聚区大力推行联盟(团体)标准工作,突出产业技术优势和质量水平,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高端联盟(团体)标准,支撑我市超硬材料产业区域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在超硬材料产业加快推进团体标准的应用示范,鼓励依据团体标准开展自愿性认证,引导超硬材料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筹)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五)加大品牌建设力度
1.加强品牌培育。遴选规模以上骨干优势企业,有针对的开展品牌培育行动。建立质量品牌梯级培育体系,打造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产品、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大力弘扬质量发展新标杆,加大培育和宣传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超硬材料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质量标杆,示范带动行业整体质量提升。
责任单位: 市质监局、市工信委, 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2.扩大品牌效应。组织超硬材料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产品展示、推介会,引导产业集聚区、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各类质量提升论坛、峰会,组织企业参与国内外产品交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我市超硬材料产品推介力度,进一步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3.创建品牌示范区。结合超硬材料产业集群分布特点,发挥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平台作用,加大区域品牌培育和扶持力度,组织和鼓励超硬材料产业集群申报全国或全省知名品牌示范区,通过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超硬材料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效应,提升超硬材料产业集群的竞争力。
责任单位: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 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1.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建立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销售的一系列质量控制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发现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行业性质量问题,不定期召开产品质量约谈会、质量提升会,通过产品质量分析、解读产品标准重点难点、专项技术帮扶等手段,帮助企业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内部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 市质监局、市工信委, 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9年9月
2.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提高抽查的频次和覆盖面,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企业后处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加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超硬材料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依法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3.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加大对不合格产品、质量违法企业、质量诚信较差企业的曝光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及新闻媒体监督,鼓励开展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活动。实施超硬材料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