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山西省环保厅了解到,鉴于目前山西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严峻形势,决定对太原、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10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对重点行业工业企...
从山西省环保厅了解到,鉴于目前山西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严峻形势,决定对太原、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10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燃煤锅炉和机动车等实施调控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要求
1、临汾市继续保持红色预警,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2、太原、晋城、运城3市,从12月15日12时-21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相应级别应急减排措施。
3、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6市,从12月15日24时-21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相应级别应急减排措施。
4、各市要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适时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污染减排调控措施要求
1、市区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工程、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城中村改造拆迁工程全部停工,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所有采石、采砂、沥青搅拌、石材加工等行业全部停产。各类渣堆、土堆、料堆一律苫盖。
2、水泥企业至2017年3月31日,一律停产(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且达标排放的企业外)。
3、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火电、钢铁、焦化、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在现有应急减排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生产负荷。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
4、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不承担供暖任务的2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茶浴炉一律停运。
5、严禁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等露天焚烧行为。
6、严禁土小企业死灰复燃。
7、太原、临汾等市适时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据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西省气象局会商预测及分析研判结果,12月15日-18日,山将可能再次出现重度或以上污染过程,15日,太原、晋城、临汾、运城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可能出现重度污染;16日,太原、朔州、忻州、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17日-18日,朔州、吕梁、太原、晋中、阳泉、忻州、临汾、运城、晋城、长治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短时将达到严重污染。12月20日-21日,山西将继续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太原、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空气质量以中到重度污染为主,太原、临汾可能出现严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