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记者在新密市官方网站上得知,为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从9月8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
日前,记者在新密市官方网站上得知,为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从9月8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大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全市矿山采选、水泥生产、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家具制造、耐火材料、陶瓷制造、磨料磨具、化工和机械加工等行业。
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是否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二)是否按规定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三)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是否分开,生产布局是否合理。
(四)是否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五)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是否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七)是否与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是否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八)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检测评价结果是否及时存档、是否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公布。
(九)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十)是否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一)是否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是否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十二)是否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的作业。
(十三)是否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十四)工作场所是否配有通风、排毒、降温、除尘等防护设施,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高毒工作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是否隔离。
(十五)是否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
(十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要检查的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