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推广专利导航工作经验,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总结凝练宏观专利导航项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下称《导则》),...
为深入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推广专利导航工作经验,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总结凝练宏观专利导航项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下称《导则》),并就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有关事项下发通知。据了解,该《导则》从项目实践出发,对项目管理实施的基本流程和要点进行了规范,是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中的规范性文件之一,也是政府部门、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等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指导性文件。 据介绍,自2013年4月启动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8个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陆续实施了超硬材料、微纳制造、移动互联网等产业宏观专利导航项目,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这些项目可以统称为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作为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的重要载体,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是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的重要体现,对有效发挥专利信息导航作用,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发展进入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攻坚期,必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以知识产权构筑产业核心竞争力。《中国制造2025》提出“加强制造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储备,构建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和战略布局”,有赖于专利导航的前端引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融合领域关键环节专利导航,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的明确要求,将专利导航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予以重点推进。
据悉,《导则》的制定,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上述负责人表示,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积极推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项目的实施,贯彻落实《导则》,并扎实做好项目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