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分布式光伏产业也许正在迎来春天。首先是为加快培育国内市场,应对欧美国家“双反”制裁带来的不利影响,改变光伏产业“两头在外”的格...
我国的分布式光伏产业也许正在迎来春天。首先是为加快培育国内市场,应对欧美国家“双反”制裁带来的不利影响,改变光伏产业“两头在外”的格局,2012年9月,我国公布了雄心勃勃的太阳能发电“十二五”规划目标,提出到2015年建成10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按照这一目标,“十二五”后三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平均每年新增装机将在300万千瓦以上。
紧接着,2012年10月份,国家电网公司宣布旗下电网向分布式光伏全面开放,提出如下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措施:减免并网服务费用,对于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完善并网服务管理,简化并网程序,规定工作时限,通过多种渠道提供并网咨询服务;简化接入技术要求,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方式,送出线路继电保护不要求双重配置,接入380伏电压等级的项目只需向电网调控中心上传发电量信息;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承担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送出工程投资,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工程投资,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额消纳。
并网一直被认为是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关键环节。国家电网公司的举措意味着,在费用收取、程序简化、工作时限等方面,我国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激励力度甚至已经超过了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对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动作用可想而知。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国家对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决心越来越强。
按照2012年1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光伏电站项目将执行与风电相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增值税将从目前的17%下降到8.5%。光伏发电与风电项目一样,没有进项税,增值税的下降直接等同于发电收入的增加。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增值税减半征收的政策将使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率提高8%左右。
该次会议确定的政策还包括: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并根据成本变化合理调减上网电价和补贴标准。财政部、发改委随后根据会议精神拟定的配套价格补贴政策征求意见稿规定,分布式光伏所发电量可享受0.35元/千瓦时的补贴。
另外,尽管“十二五”分布式光伏发展目标已经大大超出了之前许多研究机构的预测,但政府主管部门仍在探求继续增大发展规模的可能性。在201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提出,今年要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实现全年新增光伏装机1000万千瓦。该局有关官员近期又表示,要将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内的太阳能发电“十二五”装机目标由2100万千瓦上调至3500万千瓦。发展规划目标的再次上调,无疑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绘就了蓝图。
分布式光伏成重点
众多利好中,分布式光伏发电也呈现出较好苗头。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4月上旬,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提供的数据,累计受理光伏并网相关咨询业务5741件,报装业务352户,许多地方都出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个人用户。
不过,利好并不表明一个美好的未来。仔细分析以上数据,观望者居多。原因何在?落地。政策优惠和补贴要落地,政府的管理、服务细则要落地。有了方向,必须配套各种政策和举措;有了原则,必须配套实施细则;有了优惠,必须让真正的努力者受益;有了企业的实际行动,政府扶持与引导也要同步跟上。
因此,下一步,我国发展分布式光伏的工作重点应该是,在现有的已经较为系统全面的分布式光伏发展政策框架的基础上,抓好政策落实工作,抓紧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并破除发展障碍,确保分布式光伏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
落实好光伏补贴是主要着力点。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存在支付严重滞后和资金缺口问题。原国家电监会2012年12月发布的节能减排电价执行情况监管通报显示,2010年10月到2011年4月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一直到2012年11月底才发布交易方案,超出正常发放周期一年多。而2011年5月至11月的补贴资金尚未落实。从2012年开始,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改为基金管理,但由于审批程序繁琐、周转时间长等原因,绝大多数地区电力企业尚未收到补贴资金。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难以满足补贴需求,2011年年底,资金缺口已达110亿元。随着风电、太阳能发电的迅猛发展,资金缺口将进一步增加。
落实补贴资金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基金管理办法,提高可再生能源资金审核和补贴发放效率,缩短发放时限,通过加大征收力度、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提高附加征收标准等方式,弥补资金缺口,同时参考德国等国家的经验,根据技术进步情况,适当下调可再生能源补贴标准。
配套政策需落实
确立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特点的项目管理程序也是必要一步。与普通发电项目相比,分布式光伏发电具有布局分散、数量较多,单个项目投资较小等特点。如果按照普通发电项目的审批核准方式,项目投资者需要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以及相应的城市规划、环境评价、土地利用等审批报告,所需手续较多,相关费用有可能达到项目自身投资的数倍以上,项目投资者难以承受。此外,对于居民以自然人身份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如何发放目前尚无定论。
为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还有必要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核核准程序,甚至可以考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而对于自然人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采用电费抵扣的方式发放电价补贴。
当然,建立配套服务体系、降低技术门槛亦是题中应有之义。目前北京、上海、浙江等地个人申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大多数投资者为光伏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追根溯源,主要在于不了解相关技术的普通居民用户,很难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不仅涉及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电缆等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并可能涉及房屋结构的改动,而且,为了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根据用户用电特点选取合适的装机规模也是非常现实的挑战。
所以,为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降低技术门槛,提升相关配套服务质量。一方面要扶持发展一批专业化服务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的采购、安装、运维服务和一体化项目解决方案,解决用户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应从国家层面出台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的指导规范,明确建设标准,保障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