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2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2012年8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下午15:00 至2012年8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7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与会议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道10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2年7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上述第4项议案应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2年8月10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道10号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 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8月13日下午16: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联系电话:0311-85962650;
传真:0311-85965550
邮政编码:05003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8月14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投票代码:362282;投票简称:博深投票;
3、在投票当日,博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五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15:00至2012年8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15:00至2012年8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