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8日开幕的第四届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国际)论坛上,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揭牌。
按照规定,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开展稀土现货交易,不开展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管理、仓单交易。目前,交易所已开始对交易模式、流程等进行设计。由于稀土贸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电子平台的正式运行尚待时日。
据介绍,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由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江铜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五矿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和机构联合出资成立,交易所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各家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各占稀土交易所注册资本的10%,参与企业包括南北稀土产区的主要企业,而且同股同权以保证交易平台的公平性。
长期以来,我国支撑了全球约90%以上的稀土产品需求,却缺乏对稀土产品的定价权,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稀土产能较为分散,国外买家往往拿着一张订单向多家出口企业询价,由此诱发生产企业恶性竞争,进而压低价格。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组建现代化的全国性稀土产品交易所,并运用这一平台积极整合稀土流通领域的各类资源,符合我国稀土产业发展政策。特别是通过组建现货交易平台,可以逐步规范稀土企业的交易行为,改善企业报价不规范、不统一的现状,有助于增强市场透明度,增强对稀土产品定价的话语权,维护稀土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