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石材产业入园步伐,实现石材产业规模发展,打造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全国石材加工样板基地,山东省五莲县环保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石材产业入园发展。
五莲县环保局对全县使用大锯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对2005年6月10日日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集中整治石材加工业污染的通告》发布以后违规新上的大锯全部进行拆除,实行总量控制。鼓励引导石材加工企业间通过兼并联合、出让购买、股份合作等形式予以整合。石材加工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环保要求达标才能入园发展,否则一律按期予以关闭拆除。
同时,入园发展的石材加工业户必须严格按照环保技术要求,通过技术革新、设备改造等形式,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由企业自建并通过环保认证、标准规范的石材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实现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污水不得外溢外排。锯泥、渣料随产随清或封闭存放,不得露天存放,以免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