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河 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1000171), 认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发证时间:2011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1年度 -2013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 2011年公司业绩快报已经按15%预提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 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