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内蒙古进行的电力多边交易试点,或将给国内电价体制改革带来突破口。由此,电改九年来区域电力市场改革进展缓慢的局面或将得到改变。
在近期接连爆出“电荒”时期部分地区“窝电”的情况下,有国家电监会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正在内蒙古实行的电力多边交易同样可在其他电力富余地区推行。记者了解到,与之前区域电力市场推行的“集中竞价”不同的是,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在“发电侧和用户侧”引入双向竞争,让区域内大用户企业和发电企业直接进行购销行为。业内人士认为,这种较以往更灵活的定价机制有利于反映市场供需,真实反映能源资源的成本。
记者在内蒙古采访了解到,多边交易市场是在不改变现行用电分类目录电价结构、不改变电网公司现行购、售电差价的前提下,大用户和发电企业均以内蒙古电网标杆上网电价为基础申报上下浮动的价差,并暂按±20%对市场价格波动进行限制。“通过价差传导,可实现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联动;通过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与用户主打产品价格联动,可实现大用户和发电企业的利益互动;通过电力供需传递价格信号,可引导电力消费与电力建设投资。”原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中心主任程显明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
据了解,2002年国务院下发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明确提出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家电监会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当初国家电力改革的设想,到“十五”期末,区域电力市场基本建立。但时至今日,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进展缓慢,离真正的市场交易距离很大“区域内发电企业和大用户直供电的试点未能有效铺开,始终未能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电的格局。”
从2004年开始,东北电力市场、华东电力市场、南方电力市场相继启动试点,但交易电量很低,很快都无疾而终。“2004年首家区域电力市场在东北试点,当时有关部门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发电公司与大用户双边交易试点,但是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交易量非常少,竞争性电量占区域电力市场实际交易量不到20%,由此可见有关部门对推行区域电力市场的谨慎态度。”一位全程参与东北电力市场建设的电监会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此外地方利益也是横亘在区域电力市场改革面前的一道难题。据上述人士介绍,即使在东北区域内不同省市也存在立场分歧,“发电大省黑龙江对建立区域电力市场非常热情,用电大省辽宁对区域电力市场比较谨慎。”记者了解到,华东电力市场试行之时,安徽、福建等地与江浙沪也有利益分歧。
选择在东北首推区域电力市场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在全国电力紧平衡的背景下东北的电力相对较富余。“这就确保了在东北电力市场启动双边交易试点之初,集中竞价会让上网电价处于下降通道,这也能保障电网企业的利益。但随后煤炭价格上升,导致东北电厂上网竞价上升,原来为缓冲电价起伏给电网企业带来利润影响的‘蓄水池’也没有发挥之前的作用。”上述电监会人士表示。
由于以上原因,东北电力市场的试点曾经出现过这样现象,在东北电网区域内,北部发电高价上网,南部用电低价销售,以致东北电网公司16天亏损了32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