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后,晋江市制定下发《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并结合6月份晋江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时出台的《石材行业污染再整治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晋江全市已累计查封、关停300多家建筑饰面石材企业,占应关停总数的80%以上。
400多家加工企业将关闭取缔
晋江全市共有600多家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主要分布在永和、东石、英林、内坑、磁灶、龙湖、安海等镇,属于关闭对象的有400多家。
通过对建筑饰面石材行业进行调查摸底,证照不全的石材加工企业位于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安平桥流域、九十九溪流域、南低干渠流域和其他居住密集区周边。建筑饰面矿山(点)共有400多处,证照齐全的仅有30多家,其余都列入关闭取缔范围。
在查封、关停的同时,晋江市环保局也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责令手续齐备、地处强制关闭区域以外的石材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治污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环保设施,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强制关闭。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18家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不到位的违法排污企业,处以罚款96万元。
停止审批新建和扩建开采项目
根据工作方案,晋江停止审批新建、扩建建筑饰面石材开采项目。对无证矿山、未达到省定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矿点),以及禁采区范围内的现有矿山,所在镇(街道)需立即组织关闭,电力部门停止供电。证照齐全的开采矿山(矿点)也必须于2011年年底前停产关闭。
晋江重点针对全市的无证采矿点展开打击行动,截至10月,下发责令停止开采通知书286份,立案查处无证采矿行为14宗,共计罚款14万元,并对4宗严重破坏矿产资源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泉州市制止“两违”暨非煤矿山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晋江市成立由国土、监察、公安、工商、质监、农业、环保、交通、安监、水土、电力公司等部门组成的“晋江市非煤矿山综合巡查组”,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动态巡查网络,强化矿山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制止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在9月底组织的全市矿区综合巡查时,未发现无证盗采现象。
零散分布企业需进集中区
在规范整治的同时,晋江增设了12个石粉堆放场,利用3个废弃石窟填放石粉石渣,实现石粉石渣统一运输、统一堆放,并通过增派驻点人员、安装视频监控等方式强化石粉堆放场现场管理。
晋江通过增设石粉堆放场、强化石粉堆放场现场管理、实施石粉石渣综合利用项目等综合措施,切实解决石材加工企业石粉石渣污染问题。成功实施永和镇永葆、英林锦兴新型建筑材料等2个石粉石渣综合利用项目,有效地提升了石粉废渣的消化处置和循环利用能力。
根据福建省相关文件规定,不属于2009年年底之前强制关闭对象,但零散分布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应按规范要求搬迁进入石材加工集中区,2010年年底之前仍在加工区以外的加工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停止供电。晋江市永和镇、东石镇和英林镇根据辖区的生产实际,初步确定要建设12个石材加工集中区,其中永和镇6个,东石镇5个,英林镇1个,目前已完成规划选址,正着手环评、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