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要求,为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对《国家鼓励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产品目录(第一批)》(国经贸外经[1999]379号)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予公布。
附件:国家鼓励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产品目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OO二年十二月二日
国家鼓励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产品目录
一、机械类
1.拖拉机、柴油机、汽油机、农业机械、园林设备、农副产品加工机械
2.装载机、叉车、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汽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卷扬机、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震动器、地面水磨石机、钢筋网成型机、高空作业车、高处作业吊篮
3.电度表、水表、光学仪器、照相机、复印机、各类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设备
4.工业泵、热交换器、压力容器、罐车、阀门、法兰盘、干燥设备、石油化工及化工机械、制药机械、采油机(修井机、抽油机、采油气井口装置、采油工具、电动潜水泵、注水泵)、钻机部件、钻井大钳、石油钻头
5.注塑机、塑料注射成型机、塑料基础成型机、塑料中空成型机、塑料真空吸塑机、废塑料回收设备
6.制冷设备与空调、风机、压缩机、中小型空气分离设备、真空设备、减变速机
7.印刷机械与装订机械
8.污水处理设备
9.胶带输送机、破碎机、筛分机、手拉葫芦、电动葫芦、千斤顶
10.仓储物流设备和大型超市设备
11.普通机床、机械压力机、量具、刃具、磨料磨具
12.焊接设备、电焊条
13.轴承、紧固件、链条、钢丝及钢丝绳
14.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
15.船舶、直缝焊管
16.电力、供水、供热系统设备及零部件
二、电力、电器类
1.高压、低压开关设备
2.高低压开关柜和箱式变电站
3.电动机、发电机、发电机组
4.电力电缆
5.变压器
6.电动工具
三、电子类
1.微型机算机、显示器、打印机、软件
2.程控交换机、电话机、图文传真机、卫星电视接收机、广播电视发射机
3.激光影碟机、录像机、收音机、收录机、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
4.扬声器、电阻、电容器、印刷电路版、磁头、荧光灯
5.手持(车载)无线电话
6.电子系统工程
四、轻工类
1.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微波炉、电风扇、吸尘器、电熨斗、电饭锅
2.自行车及各类零部件、缝纫机、钟表
3.家用燃气灶具、吸油烟机、热水器
4.小五金、不锈钢餐具
5.普通电池、可充电电池、蓄电池、太阳能电池
6.照明灯具
7.合成洗衣粉、三聚磷酸钠
8.打火机、火柴
9.铅笔、自来水笔
10.塑料编织袋、吹塑薄膜及其它塑料制品
11.玩具
12.日用玻璃、日用搪瓷、日用陶瓷
13.农用喷雾器
14.箱包
15.布艺、装饰制品
16.造纸
17.家具
18.啤酒、饮料、食品、罐头
五、纺织类
1.服装、服饰、鞋帽
2.棉纺织、毛纺织、色织
3.印染、针织、家用纺织品
4.纺织机械
5.化学纤维
6.非织造布和其制品
六、石油和化工类
1.石油、天然气精炼产品
2.氮肥、磷肥、钾肥及复混肥
3.聚烯烃、合成树脂
4.染料、涂料、颜料
5.农药和家庭清洁卫生用品
6.烧碱、氯代异氰脲酸及其盐、漂粉精
7.轮胎、胶带、橡胶件和乳胶制品
8.硅微粉和工业硅深加工制品
9.不冻液
10.化学清洗工程车
七、建材类
1.平板玻璃及深加工制品
2.新型干法水泥
3.建筑陶瓷、卫生洁具
4.铝型材及其门窗
5.塑钢型材及其门窗
6.玻璃钢制品
7.新型墙体材料
8.石材加工设备
八、医药类
1.化学原料药及制剂
2.中成药
3.医疗器械
九、烟草类
1.卷烟
2.烟用丝束
3.烟草机械
十、其他
1.饲料
2.农、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