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这标志着新疆第二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据介绍,此次整合是按照国土资源部等国家12部委的统一部署,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由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开展的,旨在通过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行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调整矿产开发结构,推动产业升级,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企业协调发展的矿产资源开发格局。
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2006年至2008年,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自治区已开展了第一轮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第二轮整合,自治区将重点推进煤、铁、铜、镍、铅、锌、石棉、膨润土等矿种,以及和什托洛盖煤矿等11个重点矿区(勘查区)整合工作。
在采矿权整合中,将重点整合那些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达不到国家规定或设计要求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矿山;管理水平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矿权纠纷、严重污染环境的矿山。重点整合和什托洛盖煤矿区、伽师砂岩型铜矿区、乌恰沙里拜铜矿区、和布克赛尔膨润土矿区、哈密黄山东铜镍矿区、库车阿艾煤矿区、若羌石棉矿区。
在探矿权整合中,将重点整合一个成矿区设置多个探矿权、布局明显不合理的勘查区;不符合矿区规划或不适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勘查项目等。和静县查岗诺尔铁矿外围探矿权整合区、伊宁县温亚尔乡煤矿整合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山鑫煤矿整合区、富蕴县卡木斯特煤矿探矿权整合区被自治区确定为探矿权整合重点区域。
此次整合工作将充分体现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扶优扶强的原则。在切实保护参与整合的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鼓励优势企业参与整合,尤其鼓励区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对小矿实施整合。当矿区内参与整合的矿山企业均达不到整合主体要求时,或参与整合的矿业企业在规定整合期限内未达成整合协议的,将优先选择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的下游优势企业作为整合主体,也可以通过招标方式规范地引入优势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整合主体;对同一个矿区有多个探矿权的,探矿权转采矿权时要整合成一个开采主体;重要矿区,要由有实力的企业牵头为主进行勘查开发。
据悉,按照要求,自治区年底前要完成3个以上矿区(勘查区)整合任务。2011年起,整合工作转入常态化管理。为保证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自治区政府决定,自2010年2月1日起,全区暂停新立探矿权审批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