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向亳州市东风金刚石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60万元的罚款。
此前,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谯城区金刚石生产企业巡查时,发现亳州市东风金刚石厂的酸洗车间酸雾吸收塔冒黄烟。
之后,执法人员再次对亳州市东风金刚石加工企业检查时,发现亳州市东风金刚石厂电解车间生产中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酸雾吸收塔的碱液喷淋泵未运行,导致酸雾吸收塔的排气筒排放淡黄色烟雾。还存在电解车间生产中,大门处于开启状态且无法关闭,电解车间西侧窗户处于开启状态等违法行为。随后执法人员查阅相关执法文书时发现,这家企业属于再犯、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田浩告诉记者,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厂存在的两种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给予了60万元的罚款。
田浩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加强对金刚石生产企业的监管,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