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郑州市科技局对2018年度拟通过认定“科技雏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瞪羚企业”和“科技创新龙头企业”名单进行公示,郑州华晶、富耐克、金海威、豫星微钻、三磨所等18家超硬材料、磨料磨具企业入围,入围企业将获一定的资金补助。
完整超硬材料、磨料磨具企业名单如下
入选企业将获哪些补助?
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郑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印发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郑科规〔2017〕4号)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这四类科技型企业,政府将给予以下补助:
对“科技创新龙头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定额补助600万元。
对“科技瞪羚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2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对“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2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对“科技雏鹰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3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补助额低于1万元不予支持。
申报企业需满足哪些条件?
申报企业除了满足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7年7月24日前注册成立)、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已在税务部门备案享受2017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等这些基本条件以外,不同类型的企业还需满足相应的具体条件。
“科技创新龙头企业”还要具备下列条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及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研发费用不低于3000万元;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中心,具有较强的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近两年至少有5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或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科技瞪羚企业”须满足: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及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10亿元(含)以下;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中心,具有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近两年至少有3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等条件。
“科技小巨人企业”需要同时具备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以下;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具有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两年至少有2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等条件。
“科技雏鹰企业”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下;近两年至少有1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具备良好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