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我市石材产品质量稳步提升,放射性不再成为我市石材产业升级发展的绊脚石。2006年以前,我市石材产品质量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抽检合格率一直偏低,企业产品质量意识淡薄,对石材放射性问题认识不足或误解普遍存在。为了彻底改变我市石材产品质量偏低的局面,省质监局於 2007年6月专门在我市召开了全省石材产品质量分析会,并同时下达了历时3年的石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任务。对石材产品质量的专项整治工作,云浮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过一年半的整治,我市石材产品质量得到了大幅的提升。
据市质监局统计,我市石材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已经从2001年的22%提升到2008年的85.56%,抽查企业的覆盖面也从2001年的 2.5%提升到2008年的82.8%。石材放射性分类标识(销售)已经初显成效,目前我市市面销售的石材产品中,250多个大理石品种、10多个砂岩品种以及人造岗石、石英石两大类产品放射性都是国家规定不受限制使用场合的A类产品,320多个花岗石品种中78%以上放射性都属於A类产品,20%左右的花岗石属於B类产品,仅有2%的花岗石属於C类和超C类产品。为了规范我市石材产品的分类标识(销售),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石材企业销售时已经基本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产品进行张贴放射性分类标识或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现在许多媒体对石材的放射性存在失实报道,称石材放射性超标更是误导消费者。据广东省石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专家介绍:事实上所有无机非金属材料(如:水泥、砂、粘土、红砖、玻璃、陶瓷、石材等)都具有放射性,只不过绝大部分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的放射性水平都很低,不会危及人体健康。建筑材料放射性是否到达危及人体健康,中国、俄罗斯、欧盟、美国、日本等许多国家都有标准规定。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规定,花岗石、陶瓷砖等建筑装饰材料根据内、外照射指数大小分A、B、C和超C类四类分类销售使用。A类产品产销和使用范围不受限制;B类产品不可用於住宅、学校、托儿所、老年公寓、医院等I类民用建筑的内饰面,但可用於I类民用建筑的外饰面及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内、外饰面;C类产品只可用於建筑物的外饰面及室外其他用途;超C类产品只可用於海堤、桥墩及碑石等人类很少涉及到的地方。即每一类产品都有其使用范围,不存在“放射性超标”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