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扶持措施
为进一步鼓励和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步伐,6月,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的意见》,对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减免税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方面给予了一些实质性的倾斜扶持。
《通知》规定,企业技术中心承担的技术创新专项,实行创新项目责任制,由创新团队带头人与省工信委签订责任书,研发团队人选可根据项目要求,跨行业、跨学科、跨企业动态组合。对在企业技术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团队给予奖励,企业可按创新团队完成项目新增税前利润的10%进行奖励,在当年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奖金由带头人分配,创新项目的带头人所得占奖金总额的30%至50%。对在技术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企业可视其业绩给予薪酬分红、股权或期权激励。对获得省工信委评定的技术创新奖主要研发人员(前2名),在评定职称时按同级别专业奖项使用;所在单位优先推荐评审上一级职称;可将本奖项技术工作总结视同论文;外语考试成绩适当放宽。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开发费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根据《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对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实施的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及新建产业基地项目,各级政府给予贴息补助或资金补助。同时规定,企业技术中心实行动态评价机制,每两年评价一次,连续两次评价不合格的,取消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贵阳设高新创业投资基金助中小企业成长
为促进高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茁壮成长,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由贵阳国家高新区出资70%,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出资30%,共同组建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的贵阳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发起设立贵阳高新创业投资基金,搭建中小企业成长“温床”。
创业投资也叫股权投资或者风险投资,就是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对具备核心竞争力、有非常好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投资,实现资本增值的同时促进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壮大。
贵阳设立创投基金,是发挥先导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集聚高新区,推动科研成果和市场对接,促进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建设和繁荣多层次资本市场。
贵阳国家高新区还将于近期打造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为基础的金融超市综合服务平台,为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债权加股权融资方案,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重庆市三部门发出通知进一步促进微企发展
6月,重庆市地税局、国税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通知。通知说,对管理较为规范,具备查账征收条件的微型企业,要积极辅导建账,引导纳税人改善经营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不允许核定征收的会计、审计、律师、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社会中介机构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辅导建账,实行查账征收。
河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6月,河北省印发《河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根据办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方式。项目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100万元以内。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凡当年享受过国家或省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国家要求配套的项目除外),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办法规定,凡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可向所在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同时提出申请。省直有关单位申报专项资金,可直接向省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厅申报。各项目单位要定期向所在地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河北省两中小企业相关政策6月1日起正式施行
6月1日起,《河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两管理办法出台是为了加强相关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河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100万元以内。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河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凡当年享受过国家或省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国家要求配套的项目除外),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河北省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担保资金可以采取以下支持方式:(一)业务补助,鼓励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1%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0.25%给予补助。(二)保费补助,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业务。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三)资本金投入,鼓励担保机构扩大资本规模,提高信用水平,增强业务能力。特殊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新增出资额的20%给予注资支持。(四)其他。用于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的其他支持方式。
《河北省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可以同时享受以上不限于一项支持方式的资助。凡当年享受过国家担保资金支持的机构,省级担保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西安将年投5000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西安市政府将从今年开始,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同时将筛选百户重点企业从资金、土地等方面进行扶持。
西安市中小企业还存在着总量小、企业规模小、产业集聚力差、名牌产品少等方面的问题,为加大中小企业发展,西安市政府从今年开始每年投入5000万元,引导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等。
同时将加快区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好区县工业园区70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
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列入国家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具备条件的产业集群列入全国100个产业集群示范工程。全市每年筛选100户重点企业,实行政策倾斜,在用地上优先保证,资金上重点扶持,使其迅速实现规模扩张。
鼓励中小企业主动与大企业、大集团配套,提高本地配套率,对提高本地产业配套率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或奖励。
重庆出台政策重点扶持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
重庆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教委6月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支持和鼓励在校大学生创办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等产业类微型企业。
“通知”明确了申办条件:允许在校大学生申办微型企业的时间,原则上限定为毕业年度内。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技术等产业。所创办企业经营注册地应为各大学创业园、科技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等。
明确了申办程序:在校大学生申办微型企业可直接向所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提交《申请书》。当地工商部门和微企办等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在校大学生创业。
提出了后续帮扶和监管措施。所在地工商、财政部门和微企办等部门会同创业指导站和学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进行后续跟踪服务,使其正常营业,健康成长。要求微型企业做到不抽逃资金、不办空壳(无业务活动)企业、不从事炒股、炒房及放债等投机经营。